2023年《瑪竇福音》瑪二六1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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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、耶穌的苦難敘述(瑪二六1~二七66)
A. 從公議會決議殺害耶穌到革責瑪尼的時辰(二六1-46)
1. 公議會的決議(二六1-5)
1 耶穌講完了這一切話,
便對他的門徒說:
2 「你們知道:
兩天以後就是逾越節,
人子要被解送,
被釘在十字架上。」
3 那時,
司祭長和民間長老,
都聚集在名叫蓋法的大司祭的庭院內,
4 共同議決要用詭計捉拿耶穌,
加以殺害。
5 但是他們說:
「不可在慶節期內,
免得民間發生暴動。」
2. 伯達尼的傅油事件(二六6-13)
6 耶穌正在伯達尼癩病人西滿家裡時,
7 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貴重的香液來到耶穌跟前,
倒在正坐席的耶穌的頭上。
8 門徒們見了就不滿意說:
「為什麼這樣浪費?
9 這香液原可賣得許多錢,
施捨給窮人。」
10 耶穌知道了,
就對他們說:
「你們為什麼叫這個女人難受?
她在我身上原是作了一件善事。
11 你們常有窮人同你們在一起,
至於我,
你們卻不常有。
12 她把這香液倒在我身上,
原是為安葬我而作的。
13 我實在告訴你們:
將來在全世界,
這福音無論傳到那裡,
必要述說她所作的事,
來紀念她。」
3. 猶達斯提議將耶穌交出(二六14-16)
14 隨後,
那十二人中之一,
名叫猶達斯依斯加略的,
去見司祭長,
15 說:
「我把他交給你們,
你們願意給我什麼?」
他們約定給他三十塊銀錢。
16 從此他便尋找機會,
要把耶穌交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