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0208

常年期第五主日

主曆2026年2月8日


書展消息

全新再刷聖經 新上市!
2026年1月,嶄新精修版本,經典更臻準確。
歷久彌新的信仰陪伴,邀您珍藏、細讀、共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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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
宗座聖赦院頒布法令:
於亞西西聖方濟逝世八百週年,宣布一個特殊的、附有全大赦的禧年。

教宗良十四世宣告:自2026年1月10日(適逢常規禧年閉幕)起至2027年1月10日止,為聖方濟特別禧年。

宗座聖赦院遵照與教宗一致的意願頒布本法令,藉此宣告:在聖方濟年內,按照通常的條件(告解聖事、聖體共融,以及為教宗的意向祈禱)恩賜全大赦。此大赦也可以為在煉獄中的靈魂懇求的形式來應用。

  • 會員:
    • 方濟家庭第一、第二、正規與在俗第三會的成員;
    • 奉獻生活會、使徒生活會,以及遵守聖方濟會規或受其神修所啓發、或以任何形式延續其神恩的公開或私下的男女信友組織;
  • 一般所有信徒
    • 凡懷着脫離罪惡的精神,在方濟年內以朝聖的方式到訪任何方濟會會院的聖堂,或在世上任何以聖方濟為名,或以任何原因與聖方濟關聯的朝拜的地方,而在該地虔敬地按照禧年的禮節,或至少以一段適當的時間虔誠默想,並向天主祈禱,好能跟隨聖方濟的榜樣,以激起基督徒向鄰人的愛德,以及真實渴望人們心中的和諧及平安;再誦念天主經、信經,及呼求真福童貞瑪利亞、亞西西的聖方濟、聖佳蘭,及方濟家庭的所有聖人。
    • 長者、病患者、及其照顧者,及所有因嚴重原因未能離開家園的人,只要他們離棄任何的罪惡、願意盡快滿全三個通常條件、精神上參與聖方濟年的禧年慶祝,並向慈悲的天主奉獻自己生命的痛苦或苦難,也能獲能全大赦。

完整內容,請點選右方連結閱讀請點選

課程公告

【聖經講座】《若望福音》/ 林思川神父導讀

時間:下次上課:2/10  

   週二晚上 7:10 ~ 8:30 六樓教室上課;

   晚上 6:40 ~ 7:00 一樓聖堂晚禱日課;(學員敬請留意群組上課通知)

地點:南港耶穌聖心堂(成德堂)六樓教室

地址:忠孝東路六段114號(近捷運捷運板南線後山埤站3號出口,步行約5分鐘。)

費用:自由奉獻

備註:歡迎新舊學員參加,無需報名,因門禁管制請準時入場。詳細資訊請來電02-23112042或來信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。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。洽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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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五主日

林思川神父執筆

世界的光、地上的鹽

【福音:瑪五13-16 】

13. 「你們是地上的鹽,鹽若失了味,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?它再毫無用途,只好拋在外邊,任人踐踏罷了。14. 你們是世界的光;建在山上的城,是不能隱藏的。15. 人點燈,並不是放在斗底下,而是放在燈台上,照耀屋中所有的人。16. 照樣,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,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,光榮你們在天之父。」

經文脈絡

天主教會邀請信仰團體在這個主日的感恩禮中,繼續聆聽耶穌的「山中聖訓」,內容是耶穌在提出「真福八端」之後(瑪五1-12),採用「地上的鹽、世界的光、點著的燈、山上的城」等圖像性語言對群眾的教導。

「你們」

整段經文非常強調耶穌教導的對象「你們」:「你們是地上的鹽…你們是世界的光…你們的好行為…」,這個「你們」首先應該由經文脈絡來理解,把這句話直接和前面瑪五11的經文連在一起,意思就是:「你們這些為了我而遭受辱罵、迫害和毀謗的人,就是你們(而不是別人)是地上的鹽、世界的光。」

此外,由這樣的上下文也可以看出,耶穌講話的對像仍是聆聽「真福八端」的整個群眾。因此,主日彌撒經本在福音的一開始所加上「那時候,耶穌對門徒們說」,其中的「門徒」必需在最廣義的情形下來瞭解,指所有聆聽耶穌教導的人,也就是所有的基督徒。

地上的鹽

 在現實生活中「鹽」具有許多不同的功能,我們經文中的隱喻則主要是取它「調味」的能力(參閱:谷九50;路十四34);「鹽若失了味」自然便毫無用處,不再具有任何價值,其後果便是「被拋棄在外邊,任人踐踏」。

基本上,潔淨的鹽不可能會失去它應有的能力;鹽之所以會失去鹹味,必然是由於不同因素而變的不純淨。這句話很可能原本是耶穌針對以色列領導者的警語(參閱:瑪二一43),後來被瑪竇福音的作者用來警告自己所屬的團體成員,不要被現實生活俗化。

「世界的光」

「世界的光」是猶太民族非常熟習的圖像,不論以色列、耶路撒冷、妥拉(梅瑟法律)、或模範性的義人以及經師,都曾在聖經和猶太文學中被表達為「世界之光」。現在,耶穌稱門徒們為「世界之光」,可能是刻意地表達他們和不信的猶太人之間的對立性。

「山上的城」

整個世界絕大部分的人仍然拒絕接受福音,福音作者結合「鹽」和「光」的隱喻,呼籲門徒團體透過合乎耶穌教導的生活方式,在世上為福音作見證。基督徒團體模範性的福音生活方式,絕不會被掩蓋無法彰顯,他們將有如「建在山上的城」,使人從遠處也能清楚看見,並被吸引而進入城中,亦即加入基督徒團體。

光照世人

 「人點燈,並不是放在斗底下,而是放在燈台上。」這句話多次出現在對觀福音之中(參閱:谷四21;路八16;十一33),應該是耶穌曾經在某個特定場合說過的話,初期基督徒不斷地傳述,而被對觀福音的作者們運用在不同的情境中。瑪竇福音將這句話運用在信仰團體上,強調既然信仰團體是「世界的光」,就應該盡量地照亮世人:「照樣,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。」。基督徒如果不發光照亮世界,就有如把燈隱藏在「斗底下」一樣荒謬。 

好行為

 耶穌在最後的結論中改變了講話的觀點,重點不再是講話的對象(你們),而是轉移到他們的「事業」(好行為):「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光耀你們在天之父。」到底這裡的「好行為」指的是什麼?福音經文脈絡為這個問題提供了最好的解答:所謂的「好行為」就是指緊接在這段經文之前的「真福八端」(瑪五3-10)以及之後的「新法律」(瑪五17-48);而在福音結束前耶穌更透過比喻給予具體的教導:「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,就是對我作的。」(參閱:瑪二五31-46)

光耀在天之父

基督徒的工作與生活具有福傳的功能,基督徒團體是一個行動的團體,透過具體的「好行為」基督徒團體為信仰作見證,使世人因此看見、並「光耀在天之父」。「天主是父」的思想在山中聖訓中佔有極為重要的份量,耶穌門徒們的一切思想行動都由祂出發,並在祂內達於圓滿(瑪五45;六9天主經)。

綜合反省

 這段經文談論基督徒團體在世界上的「身份」與所扮演的「角色」,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是信仰的見證,他們的言行應該能夠光榮天父。瑪竇採用非常圖像性的語言來表達這個訴求,運用耶穌的教導指出,基督徒應該成為「地上的鹽、世界的光、建在山上的城。」

梵二大公會議文獻的教會憲章採用這段經文作為教會的主要圖像(教會9),這個事實說明我們一再反覆強調的重點:「山中聖訓」的內容,並非針對特定的對象(例如:宗徒、宣講者或教師),而是一切天主子民生活的具體方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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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耶穌的腳印》

第一章 救世主的誕生

平靜的歲月(續)

若瑟是個木匠,雖然福音沒有明說,那是顯而易見的:當年耶穌一定做過若瑟的學徒。猶太法典(Talmud)規定,為父親的不但要養育兒子,而且要教他學習謀生的技藝。那時並沒有純宗教職務與俗務的區別。小孩子一面要研習猶太經典,一面要學習手藝。例如聖保祿使徒便是個以編織帳篷為生的工匠。當時工匠需要到處奔走去幹活,木匠的學徒也一定跟著師父四處去建造房屋。因此耶穌有機會到處走動,藉以認識納匝肋的周圍環境和居民,了解他們的困難、需求以及他們的弱點和過失。當年若瑟一家人究竟在何地定居,則無從考證。聖若瑟教堂的地下室至今仍有石窟、地窖倉房、以及釀酒用的磨坊等。雖然我們無法認定這就是若瑟的舊居,或是他的工作場所,但這些遺蹟至少讓我們可以了解當年一般人民的生活情況。更重要的一點是,了解當年耶穌生活的宗教環境。在納匝肋城裡,想必會有一部分虔誠的猶太人居住,果真如此,聖家三口可能就屬於這一個團體也說不定。在凱撒黎雅出土的一塊大理石的斷碑上,銘刻著二十四戶輪流在耶路撒冷聖殿服務的司祭家屬,其中就有一家曾居住在耶路撒冷。這家人一定被羅馬人由耶路撒冷逐出,不得已只好來到納匝肋暫且棲身。他們之所以選擇納匝肋為棲身之地,一定是因為在那裡有共同宗教信仰的人居住的緣故。耶穌自幼在家裡接受初步的宗教教育。他的養父可能教給了他那家喻戶曉的「舍瑪」(Sh’ma)「聽著」,即身命紀六4-8一段:「以色列人哪!你們要留心聽: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,你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,我今天吩咐你的這些話,你應牢記在心,並將這些話灌輸給你的子女,無論在家或出外,或休息或工作,都要不斷地溫習這些話,你要把這些話繫在手上,當作標記,戴在額上,當作徽號,寫在家裡的門框和門扇上。」

童年的耶穌可能會發問道:「上主,我們的天主吩咐你的教訓、法令和典章到底有什麼意思呢?」他的父親可能引用身命紀上的話說:「我們曾經做過法郎的奴隸,但是上主卻以大能的手將我們由埃及領了出來。上主我們親眼看見他在埃及人中間,在法郎和他所有臣僕面前行了神蹟奇事。他照著他對我們祖先許下的諾言,救我們離開了埃及,領我們到這裡,把這塊土地賜給我們,後來上主我們的天主命令我們遵守這一切法律,要敬畏上主我們的天主,使我們常常得享幸福,蒙他保全我們的生命,像今日一樣。我們若照上主我們的天主所吩咐我們的一切誡命,謹守遵行這一切誡命,他就悅納我們。」(申六20-25)

(未完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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