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二十五主日(瑪二十1-16)
那時候,耶穌給門徒講了這個比喻,說:
1「天國好像一個家主,清晨出去為自己的葡萄園僱工人。
2他與工人議定一天一個『德納』,就派他們到葡萄園裡去了。
3約在第三時辰,又出去,看見另有些人在街市上閒立著,
4就對他們說: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罷!凡照公義該給的,我必給你們。
5他們就去了。約在第六和第九時辰,他又出去,也照樣作了。
6約在第十一時辰,他又出去,看見還有些人站在那裡,就對他們說:為什麼你們站在這裡整天閒著?
7他們對他說:因為沒有人僱我們。他給他們說: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罷!
8到了晚上,葡萄園的主人對他的管事人說:你叫工人來,分給他們工資,由最後的開始,直到最先的。
9那些約在第十一時辰來的人,每人領了一個『德納』。
10那些最先僱的前來,心想自己必會多領;但他們也只領了一個『德納』。
11他們一領了,就抱怨家主,
12說:這些最後僱的人,不過工作了一個時辰,而你竟把他們與我們這整天受苦受熱的,同等看待。
13他答覆其中的一個說:朋友!我並沒有虧負你,你不是和我議定了一個『德納』嗎?
14拿你的走罷!我願意給這最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。
15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,行我所願意的嗎?或是因為我好,你就眼紅嗎?
16這樣,最後的,將成為最先的,最先的將會成為最後的。」